问题 | 请问离婚需要对方签订离婚协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选择协议离婚时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清偿,住房的解决办法,以及对经济困难一方的帮助办法和期限等等。离婚书应该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并写清楚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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