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共同房产是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的。 2、夫妻双方都同意,一起到房产所在地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3、即便过户到一人名下,即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了,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家庭法律上夫妻还是各享50%产权。 4、如果一人的部分产权转让给你,共有人须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按买卖房产缴纳税费。但是办理赠与手续就可以减免买卖产生的税费。 5、办理赠与手续的步骤。对方写赠与书,去公证。你拿着赠与书、公证书、产权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缴纳过户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各地区收费不同,同时要有共同房产人到场。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