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规定是: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一、女方起诉离婚,第三者需要出庭受审吗 离婚诉讼,属于夫妻双方的事情,与第三者没有关系,不需要到庭。如果审理时法院要求第三者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者有义务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证人的开销由谁负责? 证人的开销一般应当由诉讼中败诉的一方进行承担,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 三、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证吗 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情情况的个人或单位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如果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则不能进行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通过对证人治理情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以及专业技能等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社会经验有限,其证言证明力自然相对低一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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