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如何归夫妻所有 |
释义 | 婚前房产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非必须。根据《民法典》,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加名字需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选择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形式。注意事项包括贷款和抵押权人的同意。虽然加名字可能伤害感情,但也可避免无偿赠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一、婚前房子要怎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子只能在加上配偶名字的情况下才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婚前房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三、不动产证加名字的办理方式 1、有两种加名字的形式。 (1)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 (2)按份共有,加完名字后,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站此房产的份额具体是多少。也就是说他们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2、办理流程: (1)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约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约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 (2)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3)领取双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3、注意事项: (1)房屋有贷款,已经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 (2)如需办理有关登记应该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由抵押权人协助办理相关登记。通常情况下,银行不会同意。 这种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很关键的信息,很多人会认为都结婚了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在理论上另一半是有权拒绝这种要求的。因为这就等同于把个人的财产无偿赠与给了另一半,但坚持不加配偶名字可能也会伤害两个人的感情的。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的办理方式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办理流程包括准备相关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领取不动产权证。需要注意的是,有贷款或已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需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加上配偶名字是个关键问题,理论上配偶有权拒绝此要求,但坚持不加名字可能会伤害感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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