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能查出离婚记录吗 |
释义 | 民政局是可以查到离婚记录的,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他人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时候需要了解其目的是怎样的,如果是不合理可以拒绝。 一、没有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 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 2、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以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二种,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最后,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二、离婚协议书遗失可以补办吗? 离婚协议遗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三、离婚协议书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协议补办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由当事人携带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2、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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