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 |
释义 |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 1、资产收益的权利; 2、知情权,即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 3、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起诉的权利等。 一、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式如下: 1、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可以通过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和信息,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上市公司股东是否承担债务 上市公司股东不承担债务。公司债务一般股东不用承担责任,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股东存在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的,或者股东抽逃出资,则需要承担责任。承担的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 4、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 5、公司在完成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后,才能审批并上市。 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资料; 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股东知情权前置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份公司股东具有以下权利:(1)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等;(4)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股东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须履行以下前置程序之后,法院才会立案受理。1、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阅请求,公司拒绝提供查阅或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作答复;2、有明确具体的查阅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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