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是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次,对机动车一方适用推定过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推定过错在于机动车。再次,由于各地区城市化的改造进展在不断的加快,很多农民失去了土地,进入城市生活工作,对于这些生活在城市的流动人口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赔偿的问题,基本法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 一、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如何分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原则有三个,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 第一,处理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说学校人身损害侵权责任。 第二、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例如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举证人是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三、对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只有具有故意或者不可抗力侵权人才不承担责任,比如说高空作业导致他人损害的。 二、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标准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具体如下:(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三)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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