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用人单位申请劳动鉴定;提供病历;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专家组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 一、非法用工至人身受损该如何赔偿 非法用工导致人身受损的赔偿标准: 1、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伤情稳定或者医疗终结后,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审查材料;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将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及时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职工病退怎么办理,要符合什么条件 职工病退办理流程如下: 1、职工进行书面申请;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等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元鉴定费。 职工病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2、连续工龄满十年; 3、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是什么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如下: 1、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4、根据申请材料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 5、对残疾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6、专家组诊断; 7、委员会鉴定; 8、发布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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