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买工伤保险能不能伤残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完整的学名应该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谁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事实上,你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发生工伤后的原始病历以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等。 不过,在这里,你在申请伤残鉴定之前,你还得先去做工伤认定。实际中,你要做工伤认定的,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 1、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受理 (1)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3、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做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和《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三、工伤赔偿标准是否含年终奖 工伤赔偿标准是含年终奖,工伤的赔偿应该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 1、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2、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工伤处理流程: 1、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超过1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放弃自己的权利。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个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4、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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