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校人事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由用人单位负担,基金不予支付。 另外,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1.伤(亡)者是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以及鉴定意见书,向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索赔,工伤保险基金需要赔偿相应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营养费等,但是对于因工负伤的劳动者的工伤鉴定费用,是只能由单位承担的。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工伤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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