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保计划的理赔是否需要提供精神疾病的医学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互保计划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理赔需要提供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材料,并按照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2.《相互保计划合同》第五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当及时向相互保计划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 综上所述,根据相互保计划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在提出理赔申请时需要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材料,精神疾病也不例外。因此,在理赔时需要提供精神疾病的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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