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逆向行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应对措施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原则:一方过错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追尾、变道、倒车等情形;两方以上过错根据行为和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无过错为交通意外,各方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 法律分析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的,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对于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的,责任将根据行为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如果各方均无过错导致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他方将无责任。在道路交通中,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安全至关重要,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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