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转正开离职证明。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论是否转正,只要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则员工提出辞职,并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单位必须开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开离职证明需注意以下几点: 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盖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3、离职证明最关键的一点是内容属于基本信息,应该具备客观性,不带主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