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一经解散产生哪些效力 |
释义 | 公司解散产生的法律效力是: 公司一经解散就要停止一切积极活动。也就是说该公司不得再开展新的经营业务,对原来进行的尚未完结的业务,公司仍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继续完成还是终止。 其后成立清算组,接替公司董事会。除公司合并分立而解散的以外,公司解散都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代替董事会的职务清理债权债务; 在公司解散以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并不消灭,但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能开展清算范围内的活动。你了解了吗? 一、公司解散后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解散后的债务一般有专人负责处理。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产生的所欠税款和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除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形之外,公司解散之前,须依法清算,清算应依照下列步骤进行:(一)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二)清算组职责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工作结束,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签署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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