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的孩子在广州读书可以就读于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 法律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在属地区范围内、按照属地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继续实行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招生全市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对全市报名数据进行备份并以学校属地区为单位分发至各区,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工作。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