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抵押担保追偿过程中,借款人应注意以下权利: 1. 及时了解追偿进展情况,有权要求担保人提供相关资料。 2. 有权要求担保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抵押物价值减少。 3. 有权对抵押物的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4. 如抵押物被拍卖,有权在规定时间内优先受偿还款利息等费用。 5. 如借款人偿还了全部债务,有权要求担保人解除担保并归还抵押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借款人在抵押担保物价值不足以偿还债权时,有权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抵押物的价值减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 受担保人缺乏还款能力时,担保人应当及时通知借款人和借款人的经营者,根据借款人的意见保全抵押物,并保护担保人的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五条 担保人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就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七条 如实现抵押物的最高价仍不能还清债权和担保费用,借款人有权在最高价中按分债顺序优先受偿还各自的款项和费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条 如借款人偿还了全部债权,担保人应当解除担保并归还抵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