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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怎么代理
释义
    保险公司代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2、具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
    3、拥有至少三十名持有《展业证书》的代理人员;
    4、具有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在保险代理公司的资本金构成中,单个法人资本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个人资本金之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单一个人资本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
    各级政府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团法人、银行、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投资于保险代理公司。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七十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七十五条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
    (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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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