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一个财产签订了两份抵押担保协议的,则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