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户口本变更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或其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即可。且需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办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二、户口本丢了补办后还能用以前的户口本吗 原则上,颁发新的户口本时,旧的户口簿要收回去的,旧的也有用,派出所在换发新证的时候也会在旧的户口本上加盖某一页的注销章。户口簿因破损或者是丢失补办,之前旧的就会作废了,如果是破损换新,户籍管理中心是要收回旧的户口簿,如果是遗失找到要交给户籍管理中心进行作废处理。所以说补办之后的旧户口本是没有用的。 三、领了结婚证户口本会显示已婚吗 首先婚姻和户口本不是必然对应的,领取结婚证后民政局不会在当事人的户口本上盖章,如果当事人需要更改婚姻状况,那就要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即可。户口本上的户籍信息只有在自己提交了相关证明后才予以更改。因此,不管你是结婚的还是离婚的,没有经过更改,户口本上显示的还是原先的户籍信息。但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户口本记载的信息都不能作为结婚或离婚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