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1、是否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2、如属于“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还需要确定是否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一、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 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主导方式不同: 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免税企业拆迁需要纳税吗 为规范政府因城市规划、水库建设等公共利益而获得的企业搬迁补偿金的财政处理,由财政部负责。通知规定,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的押金利息转入专项应付款。因搬迁而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清算业务核算,净损失作为应付专项账款核销。员工安置费用直接核销应付专项账款。搬迁后,如应付专项款余额,按资本公积金处理,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分担;专项应付款不足的,确认为当期亏损。因此,搬迁补偿能否产生利润,取决于拆迁补偿是否由政府分配,这将从根本上决定相关交易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