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是否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查阅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查阅权。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一、股东可否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特别提醒:一般公司的小股东很难实现自己的知情权。。 二、股东权利主要分为哪些类型 股东权利的主要分类: 1、股份转让权; 2、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3、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4、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账簿的查阅权; 6、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定、监事会会议决定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复制权; 7、优先认购新股权; 8、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9、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0、公司重整申请权; 11、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限责任公司由多少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询问。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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