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
释义 |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依照盗窃、侮辱尸体罪进行定罪处罚。 一、故意毁坏尸骨罪的判决 故意毁坏尸骨罪的司法解释: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有盗窃、侮辱、故意毁坏行为之一的,或者盗窃、侮辱、故意毁坏的对象是尸体、尸骨、骨灰之一的,即构成本罪。为了侮辱尸体而先盗窃尸体、尸骨、骨灰,盗窃后又侮辱、毁坏的,属于一罪,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杀人后为毁灭罪证、掩盖罪迹而毁坏、抛弃尸体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侮辱、毁坏尸体的行为勿论;故意杀人之后,为损害尸体的尊严及生者的感情而又故意侮辱尸体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应当并罚。 二、刑法中如何规定侮辱尸体罪量刑标准?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三、侮辱尸体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侮辱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依照盗窃、侮辱尸体罪进行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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