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判决书下来上诉时间如下: 一、刑事诉讼,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三、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