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公租房担保人最新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1. 与本案无牵连; 2.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 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 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3、经市人民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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