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予立案该如何投诉
释义
    一、不予立案该如何投诉
    不予立案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立案会被告知吗
    立案会被告知的,刑事案件的立案通知是以立案回执的方式。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立案和办理,不得推诿拖延。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的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三、报警立案需要证据吗
    报警立案不一定需要证据。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报警立案不需要证据,举证责任属于公诉机关的职责;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报警立案需要证据。但不管是否提供证据,公安机关都会依法受理并制作相应笔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30 3: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