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该款是否能要回,第一要看该款的性质,如是借款,则属于您对公司的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追索;如是股东出资,那要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因股东出资后不能随意退股只能转让的规定,该款较难要回。 至于到底属于哪种性质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 1、从形式上看,是否办理工商变更、股东名册的变更:投资者对公司出资,直接引起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根据《公司法》,增资一般需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持报告及相关文件到工商局变更增资手续。另外,公司内部的股东名册也应对此作相应的记载。如果股东名册和工商变更均未办理,则您的股资款应属于借款。 2、从实质上看,您是否实际享有股权权利:虽然未办理工商变更和股东名册的变更,如果投资人对公司行使过股东权利,如收取过红利,实际参与过公司的经营决策,则可认定为股东出资。您未分红,也未参与过决策,此款应为借款性质。 所以综上所述,您的6万元投资款属于借款,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您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