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审材料的准备与诉讼程序密切相关,是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庭审材料的准备包括起诉状、证据、质证材料等,这些材料在庭审过程中将被法庭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庭审材料的准备质量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效果和诉讼结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材料,并在庭审中进行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期间,当事人可以随时补充、替换、撤回提交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出具原件或者经人民法院核对的复印件或者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庭审前应当提交人民法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六)与当事人申请延期提交证据被批准,并已经在延期期内提交。”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庭审材料的准备与诉讼程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适时提供证据材料,并在庭审中进行质证。同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需要延期提交证据,则需经过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