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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宅基地如何分配确权
释义
    离婚后,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直接分配。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可继续使用。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医疗费、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个人的财产等。军人的保险金和补助费也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妻离婚后宅基地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进行分配。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的房屋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拓展延伸
    离婚后宅基地的继承与转让规定
    离婚后宅基地的继承与转让规定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共同拥有的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宅基地的继承与转让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宅基地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保留或转让宅基地。其次,如果一方拥有独立使用的宅基地,离婚后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但需与原配偶达成协议。最后,如果夫妻共同拥有的宅基地需要转让,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总之,离婚后宅基地的继承与转让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结语
    离婚后宅基地的继承与转让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直接分配。然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得房屋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离婚后的宅基地继承与转让应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并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继承人可自行选择保留或转让宅基地,同时与原配偶达成一致。综上所述,离婚后宅基地的继承与转让需遵循法律规定并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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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