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审理和核查:征缴单位确认提交的材料齐备后,要现场审理退税申请,核查纳税人填好的报表是不是符合规定; 2、准许: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经办人员需要退税的,报主管机构准许后,出示退税凭证。与此同时,转财政处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退税手续。不符退税标准的,征缴机关单位要立即作出回应和表明; 3、退还一部分税金:对退回的部分税金,纳税人持已准许的契税退税申请审批并出示完税凭证后,经办人员再出示退税证实,办理退税手续; 4、存档:经办人员要订装退税凭证、契税退税申请审批表等退税材料,每半年递交给档案保管人员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