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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商标时应注意事项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商标具有唯一性、独特性,也就是说在中国注册商标,不仅仅是提交资料注册就可以了,极大可能会被驳回,尤其是一些企业,觉得自己想出来一个商标就是唯一的了,一提交就被驳回了,据资料统计,中国商标注册在提交资料后的形式审查阶段,驳回率在40%以上,后续则只有11%左右,所以,一定要通过商标查重、查近似,将自己的商标修改为独一无二的;十年后还需要续期,否则商标自动作废,自然也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十七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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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