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总公司注销, 分公司 也要注销。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 注销登记 ,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 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