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存在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以下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等等。 一、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应该怎么索赔 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索赔的方法: 1、建设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并及时交付给发包人的,如果工期延误是承包人造成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2、一般来说,如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逾期完成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和违约责任主张支付违约金,发包人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逾期完成造成的损失的,发包人可以在违约金的基础上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承包人应当证明逾期完成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拖欠装修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的,债权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及时支付,也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对方支付价款。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的,发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也可以根基合同起诉到法院主张权利;诉讼中,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工程转让承包人优先权 在建工程转让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方式: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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