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法分包应当满足的几个点,如果没有满足其中一个点都属于违法分包,合法分包应当是分包给具有建设主体资格的单位,如果没有分包给具有建设资格的单位,属于违法分包;未经认可或约定的分包;将建设工程主体部分分包出去的分包也属于违法分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就是二次分包的都属于违法分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