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下: 1、依法经营义务; 2、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5、提供真实身份的义务; 6、提供有效票证的义务; 7、提供商品和服务性能、质量、用途、有效期的义务; 8、售后服务和“三包”的义务; 9、不得自我免责的义务; 10、尊重消费者的义务。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有: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不同于自然人,是一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某些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个性化; 3、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