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大学生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申请入户需要提供书面申请书、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住房手续或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有随迁亲属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子女抚养证明。 法律分析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书面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 3、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或护理人员资质证书。 4、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住房手续。 6、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7、有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重庆大学生户籍迁移所需材料清单 重庆大学生户籍迁移所需材料清单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登记表、照片(一寸或二寸)几张、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的工作单位证明、父母的收入证明、父母的社保或公积金证明、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等。请注意,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材料清单。 结语 所需材料如上所述,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材料清单。办理材料时,请确保提供完整、准确的文件,以确保顺利办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 法律依据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毕业、转学、退学、开除学籍涉及的户口迁移。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或者在校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第十八条#8194;市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第十九条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开除学籍的,户口可迁回原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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