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有哪些 |
释义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一、房屋产权纠纷诉讼费用计算标准 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 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 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二、房产纠纷诉讼费多少 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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