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遗产子女自行分配吗? |
释义 | 遗产继承:遗嘱或法定继承,继承人可协商分配。继承权主体包括法定、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权实现需符合条件,包括继承人范围、无继承权丧失、合法内容。遗产分配可协商或提起继承诉讼。特殊情况下,财产可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无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来源者可适当多分遗产。 法律分析 一、父母去世遗产子女自行分配吗?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二、继承权的权利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三、继承权的权利实现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在公民出现死亡等特殊情况下,其生前的财产也是可以有子女、配偶以及父母来继承的,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无法继承遗产时也是会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如果有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适当多分得一定的遗产。 结语 合理继承遗产涉及多个方面,如遗嘱、法定继承和赡养义务等。遗嘱可以明确分配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共同生活、尽赡养义务者可要求多分,未尽义务者可少分或不分。丧偶儿媳、女婿如尽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继承人和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继承人。继承权实现需满足继承人范围、未丧失继承权和合法内容等条件。明确自身继承资格后,可协商或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继承权的实现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具体情况,继承人可能会多分或适当多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