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可以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担保物权,债权人可以实现债权。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应该先实现该物的担保。如果一个债权既有物品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时,债权人应按约定实现债权。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品担保,债权人应先实现该物品的担保债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