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离婚程序和法律依据 |
释义 | 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程序如下: 到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 大陆居民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应提交以下材料: 1、《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人境证件; 3、本人的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一、没有户口本可以起诉离婚吗 无户口本的可以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交以下证件: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手续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3、华侨和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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