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如下: 1、如果在普通道路上行驶,副驾中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这种情况通常都是给予警告。经过交警的改正以后,乘客配合及时 系好安全带,不会罚款。 2、如果车辆在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上行驶,副驾驶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这种不仅会给予警告,还会处五元以上五十元 以下罚款。 副驾驶的规定如下: 1、抱小孩的家长不可以坐在副驾驶上,也不得将儿童安全座椅固定在副驾驶上; 2、副驾驶的乘客如果没有系好安全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车道路上行驶,电子拍摄或现场抓到的进行罚款并要求更正; 3、对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车道路以外的限速50公里以下道路,副驾驶乘员没系安全带的予以口头警告并教育更正,不作记分罚款处理。 综上所述,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