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介绍机会,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需支付约定报酬。居间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或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因此,居间合同纠纷属于中介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合同的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因此,居间合同纠纷属于中介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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