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不能按照旷工处理,集体协商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