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过兵的退休人员死了之后可以补助多少? |
释义 | 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因公牺牲或病故时,其遗属可获得一次性或定期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根据死亡性质和工资标准计算,定期抚恤金适用于特定条件下的遗属。法律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十六条。 法律分析 支付死亡抚恤金的方式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并且对于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可以按照比例增发一次抚恤金。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拓展延伸 退休军人去世后的福利待遇如何? 退休军人去世后的福利待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退休军人的配偶或遗属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可能包括丧葬补助金、遗属抚恤金、医疗保险或医疗费用报销、住房补贴等。具体的福利待遇标准和申领流程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和办理。建议退休军人及其家属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能够获得应有的福利待遇。 结语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支付一次性抚恤金给退役军人的遗属,金额根据死亡性质和月工资标准确定。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可获得20倍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加本人40个月工资,病故军人可获得2倍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加本人40个月工资。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遗属还可获得定期抚恤金。退休军人及其家属应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确保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六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修订):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家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为军人和家属排忧解难。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下列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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