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汽车达到报废规定后,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2019年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综上所述,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