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提取公积金要求什么材料? |
释义 | 律师解答: 1、居民身份证2、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4、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5、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6、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7、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8、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9、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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