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如果因为开发商有欺诈行为而不想买房,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无法协商合同条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应该退还购房定金。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出卖人还应当返还定金。如果购房者因不可抗力无法支付房款,那么定金也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