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会见期间是否需要委托代理人,实际上是一个权利行使的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律师是受法律保护的专业人士,有权利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事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律师需要委托代理人进行行使权利。 首先,如果当事人不在律师会见期间的地点,需要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出席会见;其次,在律师会见期间,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场,需要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与会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见期间,律师仍然需要亲自到场,不得代替其出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应当亲自出席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但是,当事人授权律师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不在本院所在地或者其他需要到外地进行的诉讼活动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三条:罪犯的近亲属、律师等可以会见罪犯。罪犯无法亲自到会见处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表参加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