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应准备哪些法律文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进行律师会见时,需要准备以下法律文件:被告人的起诉书、刑事判决书、附加刑事判决书、逮捕证、搜查证、取保候审决定书、羁押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刑事判决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通知书等。这些文件是律师了解案情的重要参考,也是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必要凭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卷宗、材料和证据,可以出席审判,并在法庭进行辩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行使辩护权,查阅案卷、材料和证据,出席庭审,发表意见和辩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人提供必要的卷宗、材料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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