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非诉事务中,有权代其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联系。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如果有需要联系的相关方,律师可以代为联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非诉事务中,有权代其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联系,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在依法代理被告人的案件中,有权对案件的有关情况和证据进行了解,提出辩护意见,进行辩论,出示证据。” 总之,律师代理当事人的事务中,需要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联系时,可以代为联系,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