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调解协议书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随时和解,经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书记立案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非诉讼案件中,可以协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调解协议书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应当经双方签名或者盖章,并经当事人代理人签署,交存人民法院存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书记立案。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调解协议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即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协议书被双方签名或盖章,并经当事人代理人签署,交存人民法院存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书记立案,以确保协议书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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